證券代碼:300195 證券簡稱:長榮股份 公告編號:2023-061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報告摘要來自半年度報告全文,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經營成果、財務狀況及未來發展規劃,投資者應當到證監會指定媒體仔細閱讀半年度報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審議本報告的董事會會議。
非標準審計意見提示
□適用 √不適用
董事會審議的報告期普通股利潤分配預案或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
□適用 √不適用
公司計劃不派發現金紅利,不送紅股,不以公積金轉增股本。
董事會決議通過的本報告期優先股利潤分配預案
□適用 √不適用
二、公司基本情況
1、公司簡介
■
2、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
公司是否需追溯調整或重述以前年度會計數據
√是 □否
追溯調整或重述原因
會計差錯更正、會計政策變更
■
會計政策變更的原因及會計差錯更正的情況
一、會計差錯更正:
公司2022年新能源裝備配套業務在半年度確認收入時采用總額法確認。在2022年年度審計時,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一一收入》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并對照“深交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第1號一一業務辦理(2023年2月修訂)第三節 營業收入扣除相關事項”的規定,經年審會計師與公司審慎評估,認為公司新能源裝備配套業務并未形成穩定的業務模式,公司暫無法合理預期該類業務的持續、穩定性,經多方反復論證,認為上述業務收入具有“....雖與正常經營業務相關,但由于其性質特殊、具有偶發性和臨時性,影響報表使用者對公司持續經營能力做出正常判斷的各項收入”的特征,出于謹慎性原則,在會計處理上,公司在披露《2022年年度報告》時將該類業務的收入確認由總額法調整為凈額法,受此影響,公司《2022年半年度報告》中新能源裝備配套業務收入的確認與《2022年年度報告》中的確認口徑不一致,公司對《2022年半年度報告》及其摘要中的相關數據按照凈額法確認后的數值進行調整。
二、會計政策變更: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 16 號》的要求,會計政策變更的主要內容如下:對于不是企業合并、交易發生時既不影響會計利潤也不影響應納稅所得額(或可抵扣虧損)、且初始確認的資產和負債導致產生等額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和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的單項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賃期開始日初始確認租賃負債并計入使用權資產的租賃交易,以及因固定資產等存在棄置義務而確認預計負債并計入相關資產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簡稱適用本解釋的單項交易),不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18號一一所得稅》第十一條(二)、第十三條關于豁免初始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和遞延所得稅資產的規定。企業對該交易因資產和負債的初始確認所產生的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和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應當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8號一一所得稅》等有關規定,在交易發生時分別確認相應的遞延所得稅負債和遞延所得稅資產。
3、公司股東數量及持股情況
單位:股
■
公司是否具有表決權差異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變更情況
控股股東報告期內變更
□適用 √不適用
公司報告期控股股東未發生變更。
實際控制人報告期內變更
□適用 √不適用
公司報告期實際控制人未發生變更。
5、公司優先股股東總數及前10名優先股股東持股情況表
公司報告期無優先股股東持股情況。
6、在半年度報告批準報出日存續的債券情況
□適用 √不適用
三、重要事項
不適用
本文僅供讀者參考,任何人不得將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產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負。如因文章侵權、圖片版權和其它問題請郵件聯系,我們會及時處理:tousu_ts@sina.com。
舉報郵箱: Jubao@dzmg.cn 投稿郵箱:Tougao@dzmg.cn
未經授權禁止建立鏡像,違者將依去追究法律責任
大眾商報(大眾商業報告)并非新聞媒體,不提供任何新聞采編等相關服務
Copyright ©2012-2023 dzmg.cn.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備2023001087號-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