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0661 證券簡稱:長春高新 公告編號:2023-062
長春高新技術產業(y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收到提議回購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重要內容提示:
長春高新技術產業(y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于2023年8月23日接到關于公司回購股份的提議,提議人為公司董事長馬驥先生,董事、總經理姜云濤先生,董事、常務副總經理葉朋先生,董事、副總經理王志剛先生。根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提議人享有提案權。現將具體內容公告如下:
一、提議人提議回購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為提振市場信心,維護公司和股東利益,并建立完善長效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公司及核心子公司員工的積極性,有效地將股東利益、公司利益和員工個人利益緊密結合在一起,促進公司健康可持續(xù)發(fā)展,現特提議公司使用自有資金回購部分股份,并用于實施公司及核心子公司股權激勵。
二、提議人的提議內容
1、回購股份的種類:無限售條件的A股流通股。
2、回購股份的用途:用于公司及子公司核心團隊股權激勵。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購實施結果暨股份變動公告后3年內使用完畢已回購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購股份將予以注銷。如國家對相關政策作調整,則本回購方案按調整后的政策實行。
3、回購股份的方式: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tǒng)以集中競價方式回購。
4、回購股份的價格:不超過人民幣200元/股。
5、回購股份的資金總額:回購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1.5億元、不超過人民幣2億元。
6、回購資金來源:公司自有資金。
7、回購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最終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
8、回購股份的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
按照本次回購金額上限不超過人民幣2億元,回購價格上限不超過人民幣200元/股進行測算,回購數量約為100萬股,回購股份比例約占公司總股本的0.25%。
三、提議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在提議前六個月內買賣本公司股份的情況,以及提議人在回購期間的增減持計劃
1、提議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在提議前六個月內買賣本公司股份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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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于2023年4月21日披露了《關于部分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42)。上述交易行為均系提議人根據公司股價在二級市場的表現而自行作出的判斷,不存在單獨或者與他人聯合進行內幕交易及操縱市場的行為。
2、提議人在回購期間的增減持計劃
根據公司《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股票激勵基金管理辦法》,存在相關人員依據該辦法增持公司股份的可能。除前述情況外,提議人在回購期間暫無明確增減持計劃,如后續(xù)有相關增減持股份計劃,公司將按照相關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四、提議人承諾
上述提議人承諾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推動公司盡快召開董事會審議回購股份事項,并對公司回購股份議案投贊成票。
五、風險提示
公司將盡快就上述內容認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購股份方案,按照相關規(guī)定履行審批程序,并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具體以董事會審議通過后的回購方案為準。上述回購事項需按規(guī)定履行相關審批程序后方可實施,尚存在不確定性,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長春高新技術產業(y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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